摘要:本公告受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依法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6-3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锦州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工业传感器实训装置采购,所属区域:辽宁-锦州,所属行业分类:传感器,招标****:锦州市直****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依法,招标编号:JZHWXJ157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工业传感器实训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JZHWXJ1573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的依法委托,****采购****机构——锦州市直****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工业传感器实训装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200,400.00元,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工业传感器实训装置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 具有教学仪器设备的经营范围。 4.询价通知书的****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锦州市直****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中心,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详细填写****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谈判文件。(对于不能****、拒绝****或****不清楚或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4.2 供应商未经****询价通知书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直****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14时,地点为锦州市直****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直****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询价会议 6.1 询价采购会议时间为2015年7月3日14时,地点为锦州市直****采购中心会议室。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本人******明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价采购公告在辽宁省****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锦州市直****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中心5楼 邮 编: 121000 电 话: 0416-2110814 0416-2110852(财务) 传 真: 0416-2110814 电 子 邮 件: [email protected] 锦州市直****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9日 项目名称: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工业传感器实训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JZHWXJ1573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的依法委托,****采购****机构——锦州市直****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工业传感器实训装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200,400.00元,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工业传感器实训装置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 应具备《****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报价; 3.4 具有教学仪器设备的经营范围。 4.询价通知书的****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锦州市直****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中心,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详细填写****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谈判文件。(对于不能****、拒绝****或****不清楚或不完整的,采购中心拒绝受理)。 4.2 供应商未经****询价通知书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直****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14时,地点为锦州市直****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直****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询价会议 6.1 询价采购会议时间为2015年7月3日14时,地点为锦州市直****采购中心会议室。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本人******明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价采购公告在辽宁省****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锦州市直****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中心5楼 邮 编: 121000 电 话: 0416-2110814 0416-2110852(财务) 传 真: 0416-2110814 电 子 邮 件: [email protected] 锦州市直****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9日 |